宁波市及各区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奖励优惠政策汇总
宁波市
对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从高不重复)。对列入市级(含)以上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增长超过10%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6%以上的,按照增量部分不超过10%的比例,对补助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培育时长满24个月企业,当年度被评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的,最高奖励企业40万元,最高补助宁波股权交易中心10万元;当年度被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最高奖励企业15万元,最高补助宁波股权交易中心10万元;当年度被评定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最高奖励企业10万元,最高补助宁波股权交易中心5万元。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特别奖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科创板企业等成功上市的,给予100万元特别奖励。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甬江科创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金融专项政策》的通知(甬金管〔2023〕37号)
宁波前湾新区
对被列入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宁波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省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宁波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4年)》的通知
海曙区
对新获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0万元的补差奖励。
关于印发《海曙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北区
对新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或市级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市级单项冠军潜力型培育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累进补差配套奖励。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都市工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北仑区
对于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50万元的分档奖励。
北仑区关于进一步扩市场增动能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镇海区
对被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潜力型培育企业、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8万元、8万元、40万元奖励,本条款就高晋级补差奖励。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支持制造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
对被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潜力型培育企业、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及企业上台阶的,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进一步提信心扩需求增动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宁波高新区
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给予最高 100万元支持。对新获评国家、市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 万元支持。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给予最高 50万元支持。
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的意见
余姚市
对列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以宁波奖励标准为限,根据企业实际享受宁波奖励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差奖励;获评次年起,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全市规上工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速1.5倍及以上,且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给予5万元的奖励,每家最高奖励50万元。列入省级、宁波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象山区
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评市级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市级单项冠军潜力培育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
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慈溪市
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两年营收平均增长率为正且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15%以上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同比增长10%-15%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鄞州区
对首次列入各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及培育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差奖励。对获得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经济发展的若干奖励政策意见(塘政〔2024〕27号)
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力度,对首次列入市级及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祥镇2024年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咸镇政〔2024〕 18号)
对首次列入市级及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关于印发《咸祥镇2024年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
对首次列入国家单项冠军、市级单项冠军重点培育、潜力型培育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列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推荐名单、列入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清单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瞻岐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瞻政〔2024〕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