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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规范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引导、支持和培育作用,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的项目类别
支持企业针对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务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进行产品开发,对经论证可行并在实际场景中投入使用的产品,以应用结果为导向,按照政务人工智能产品“实用性、创新性、可复制推广性”等原则,给予开发企业一定额度的资助或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
(二)《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政数规〔2025〕2号)。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对申报单位针对深圳市政务开放场景需求开发的经论证可行并在实际场景中投入使用的人工智能产品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对申报单位分档次予以支持,其中一档最高予以500万元资助或奖励,二档最高予以300万元资助或奖励,三档最高予以100万元资助或奖励。具体金额将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条件的产品申请数量情况确定。
(二)上述产品的可行性指的是产品的实用性、创新性及可复制推广性,可以参考数字深圳联合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实验室等平台或机构组织出具的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报告。在实际场景中投入使用的情况,可以参考开放场景需求单位组织用户使用产品后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
(三)本专项资金发放措施与我市市级层面其他同类优惠措施不重复享受。
(四)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获得本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语料治理、人工智能算法研发或应用开发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含分公司)、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应当针对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务人工智能场景需求完成产品的开发,且产品经论证可行并在实际场景中投入使用;
(三)申报单位针对政务开放场景进行的产品开发活动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范围内;
(四)申报单位不存在就同一开发内容的产品或项目向市有关部门同类优惠措施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也不存在就同一开发内容的产品或项目由不同申报单位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实施开放场景应用开发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六)申报单位实施开放场景应用开发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科技伦理规定政策,做好风险防范;
(七)多家单位联合实施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开发的,需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出专项资金申请,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履行产品开发牵头单位职责;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的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下载的专项资金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还需提供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文件,并同时提供其营业执照;
(三)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内实际从事语料治理、人工智能算法研发或应用开发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实施地在深圳的开展以上业务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针对所申报产品的性能测试报告;
(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针对所申报产品的安全测试报告;
(六)场景需求单位使用所申报产品后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报告需体现产品的实用性并盖有场景需求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解决的业务痛点、需求符合度情况、使用该产品的用户范围、实际使用效果评价和用户满意度等;
(七)申报单位针对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需求进行应用开发的技术方案和总结报告(需总结产品的创新性、可复制推广性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创新性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创新、技术架构/路线创新、新技术应用、获奖情况、认证情况以及相关指标说明等,可复制推广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适用用户、适用场景、复制推广的条件、应用案例以及推广前景评估等);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九)以联合体形式实施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开发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及资金分配的协议,并由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申报单位实施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开发活动,符合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说明(如涉及);
(十一)产品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举措材料(如涉及);
(十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网上申报提交盖章后的扫描电子版文件,如确有需要通过窗口补交纸质材料进行材料真实性确认的,需预约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版材料。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路径一:(推荐)PC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2025年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事项办理申请。
路径二:移动端登录“i深圳”—企业服务—搜索申报事项名称“2025年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
1.线上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18时,在线提交资金申请书及配套申请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线上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线上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告知退回修改的,可继续在指定时间之前提交在线预审。项目在线受理后,被告知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需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修改相关材料)。
八、核准机关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在线申请—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线上预审(申报单位按需窗口补交纸质材料)—实质性审查(包括业务审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核查(如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确认资金支持方案—社会公示—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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