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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申报指南(水产品加工、配送、冷链物流建设方向)

发布时间:2025-09-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方向及时间范围
支持建设水产品加工、配送、冷藏保鲜、配套专用冷库,对原有水产品加工厂进行标准化改造,以及建设水产品超低温冷库。项目建设竣工时间须在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1〕1号)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深规划资源规〔2023〕2号)(以下简称《扶持措施》)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操作规程》(深海发规〔2024〕2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三、支持方式、资助标准及范围
(一)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二)资助标准
1.对加工、配送、冷藏保鲜、配套专用冷库项目以及水产品加工厂标准化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50%,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2.对超低温冷库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2000万元的补贴。
(三)资金使用范围
实施项目涉及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安装工程费,生产运营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渔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2.申报项目实施地原则上应在深圳,有特殊条款规定的除外;
3.申报单位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实施项目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所从事行业或者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者需取相关资质、许可的,应当按要求取得。
(二)申报专项条件
1.水产品加工、配送、冷藏保鲜、配套专用冷库以及水产品加工厂标准化改造投资规模须在100万元及以上,超低温冷库库容须在2500立方米及以上;
2.水产品配送运输车辆所有权须为申报单位所有,未发生过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或者造成人员死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配送始发地或者目的地须为深圳,且申报时运营时间已满1年;
3.水产品冷藏保鲜、配套专用冷库须仅用于水产品储存;
4.申报项目所涉土地(生产场所)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剩余年限3年及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不少于3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不符合《扶持措施》《操作规程》或者申报指南要求的;
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书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同一项目(建设内容相同或者部分相同)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多头或者重复申报的;
3.政策法规规定不允许兴办的项目;
4.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一年以上,或者验收不合格项目未满三年;
5.截至申报之日前三年内,申报单位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申报单位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7.截至申报之日前三年内,申报单位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
8.申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当年度项目不予资助;申报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则发生事故三年内对该项目不予资助;
9.申报单位存在欠税未缴清、税收处罚未处理、应退回奖补资金未退回等情况的;
10.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11.由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基本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内单位相关证明等);
4.税务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复印件;
5.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许可的证明材料(如有)。
(二)申报专项材料
1.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2.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证明复印件(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等,合同剩余年限需在3年及以上,剩余年限不足3年的,需出具承诺继续经营不少于3年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3.水产品配送运输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上“所有人”名称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驾驶员劳务合同(关键页)、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车辆违章查询记录(需无死亡事故同等及以上责任记录,并加盖公章);提供与深圳地区的学校、超市、餐厅等客户签订的水产品配送合同复印件及配送记录或其他可以佐证配送始发地或者目的地为深圳,且申报时运营时间已满1年的材料(如:合同签订日期至申报时已满一年或首次配送记录至申报时已满一年或其他支撑资料);
4.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建设目标、设施设备、实施流程等)、竣工报告以及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合同、发票、银行汇款凭证等材料);
5.项目管理制度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员工管理等方面);
6.项目现场3-5张相关照片(要求能够证明项目符合申报专项条件,清晰度高);
7.其他相关材料(如有中国种业骨干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证书材料,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第7项为非必须提供项。
8.其他可以佐证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书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编制完成后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需要签字处均为手签,封面及内容每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加盖骑缝章,全册扫描成PDF后装订成册。
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相应法律责任。
六、申请受理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二)网上申报时间:自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18:00前。
(三)申请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后搜索“现代渔业扶持计划”,选择“在线办理”,办理情形选择“2025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国内渔业项目”,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注:1.请准确填写项目申报书名称,标明申报方向。2.请认真核对填写的账户信息,确保银行账户真实有效,且账户状态能顺利收款。
七、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项目受理―资格审查和查重―专项审计―专家评审―核定资助金额―会议审议―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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