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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内容
2025年度知识产权培训资助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4〕9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三、资助标准
每项培训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20万元,该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年可以申报最多2个项目。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二)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三)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或以线上形式组织开展面向深圳市企事业单位或相关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培训,培训的主题应为国内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相关内容,符合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发布的课程培训重点主题清单要求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四)培训已完成的,完成时间应在上年度1月1日之后;培训项目在实施中或策划中的,申请人需具备组织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的专业人员团队、相关工作能力及活动开展的其他必要条件,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培训计划;
(五)培训属于非盈利性质,免费向深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公众提供。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培训师资的相关材料
提交培训师资名单(系统模板)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课老师专业资格职称及所获荣誉的佐证材料(如有)、被聘为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的佐证材料(聘书、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专家库名单截图等)、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并代理过知识产权诉讼的佐证材料(相关资格证扫描件、个人简历等)、具有丰富知识产权从业经验的佐证材料(个人简历等)。
(三)培训总结及相关材料
培训已完成的,需提交培训活动总结(含培训目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效果等)、相关材料(公开的培训通知、符合培训课时和人数要求的签到表、培训讲师签字的培训工作总结、讲师劳务费支出凭证、培训现场照片等),培训未完成的无需提交此项;
(四)培训方案及相关材料
培训在实施中或策划中的,需提供工作方案、课程设置方案以及具有组织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的专业人员团队、相关工作能力及活动开展的其他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培训已完成的无需提交此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主题、授课内容、背景意义、培训目的、培训形式、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预计参训人次、拟邀请的授课老师名单、授课老师荣誉与职称、预期效果(含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
2.人员团队信息及相关材料
承接培训项目的团队工作人员名单(系统模板,需注明项目联系人或项目负责人)及对应的人员能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职称情况(如有)、知识产权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书等。
3.经费测算明细表
需列明经费测算明细。
(五)其他相关材料
1.承诺培训属于非盈利性质,免费向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公众提供的承诺函;
2.过往项目经验(如有):过往主/承办过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培训项目的,需上传相关培训清单(系统模板)及相关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等。
以上第(一)至第(五)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受理事宜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2025年6月9日9:00至2025年6月30日18:00。
(三)申报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申报系统后,在“选择办理情形”模块选择拟申报项目,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将本指南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要求分别上传。
广东政务服务网已与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对接,申请人可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密码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该平台进行材料补正及审批进度查询。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1)申报系统账号登录异常及五级(原L3)实名核验问题(广东政务服务网);
(2)审批进度、材料补正(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3)材料补正及查看审批进度(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办理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含可能发生的补正程序)——专家评审——事后项目审计(事中项目无此环节)——会同相关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情况和重复资助情况——集体研究决策——公示(5个工作日)——合同签订(事后项目无此环节)——财政资金预算申请——合同验收(事后项目无此环节)——事中项目审计(事后项目无此环节)——资金拨付。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为正常经营状态,并通过上述申报平台自行申报。申请人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等级须达到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申报。申请人名称与其银行开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资助申请审核结果及办理资金发放,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有关提示进行填报,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材料或补正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资助或奖励。
3.申请人提交资助或奖励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意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本资助申请事项不设短信、电话和邮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年度受理的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发放时间及金额将根据市财政预算实际下达情况而定。项目经审核后应资助(奖励)总金额超出对应项目年度预算上限的,按照对应预算金额除以应资助(奖励)总金额的比例进行折算,以此确定实际资助(奖励)金额。
十、合规提示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利用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务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在审计或核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与受资助单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关报告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违规代理本规程资助奖励项目申领事宜。
(四)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申请资助时必须作出合规承诺(在申报系统中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附表: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课程培训重点主题清单

序号

培训主题

培训需求内容

任务来源、依据

需求提出部门(此列不对外公开)

1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培训

 

主要对象:面向深圳市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企业管理层、研发负责人、知识产权管理负责人,银行、保险及证券等金融机构相关从业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讲授+案例分析

主要内容:知识产权金融政策、产品及服务模式介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金融服务等内容。

1.《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通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论坛、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发布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等活动,加大对科创企业、文创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支持力度。

2.《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提出:“畅通资金链,强化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加大投融资精准服务力度”等。

促进处

2

海外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布局培训

主要对象: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机构及个人。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1.国内外商标申请规则指导;2.海外商标布局实务培训与案例分析;3.海外商标侵权处理指导;4.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实务。

深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 年)》中提出要“,引导鼓励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和高端运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设计和管理创新能力”。“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和运用,面向企业、产业和基层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促进处

3

《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培训

主要对象: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层、企事业单位的研发负责人、知识产权管理负责人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ISO56005发展历程、基本介绍及标准结构;

2、知识产权战略与业务战略、创新战略的三位一体;

3、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工具。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8号)

促进处

4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培训

主要对象:我市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机构及个人。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1.数据知识产权相关概念介绍及登记实务培训;2.数据知识产权实际应用场景与案例分析。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3〕999号)要求,建立健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体系,提高登记数量、质量,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促进处、坪山局

5

知识产权军民融合专利申请与运用培训

主要对象: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机构及个人。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1.国防专利申请培训;2.军民双方专利转化运用培训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6

2025年软件正版化培训

主要对象:深圳市市直机关、各区级机关单位、各辖区监管局、教育及医疗等重点行业、各企业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围绕软件正版化类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软件日常使用管理、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等软件正版化检查内容开展培训。

在深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使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有效的开展工作,使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最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行政执法办法以及国家、省、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部署。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尤其上市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合规经营意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软件资产管理能力和意识。

促进处

7

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专题培训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知识产权理论基础与实务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邀请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知名律所海外知识产权实务专家或外籍知识产权专家担任主讲教师,围绕“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与应对策略、海外专利申请及布局策略、深港知识产权制度衔接等内容进行授课。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到《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

促进处

8

助力中小企业出海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主要对象:我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研发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必要时辅以线上直播。

主要内容:助力中小企业精准链接知识产权等专业机构,围绕知识产权出海抗风险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经营等内容为企业提供理论及实务讲解。

 

《关于打造最好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的2025年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第6条第10点提出“强化中小企业出海服务支撑,整合深圳香港两地出海服务机构资源,举办助力民营企业出海对接活动10场以上,达成合作意向超100家次。助力中小企业精准链接法律、金融、物流、知识产权等专业机构和央国企境外合作园区等资源,持续提升出海抗风险能力及合规经营能力。”

促进处

9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专题培训

主要对象:我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研发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必要时辅以线上直播。

主要内容:围绕中小企业如何做好高价值专利的挖掘、评估、培育,以及如何推进专利产业化及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等工作为企业提供理论讲解及案例分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6号)

促进处

10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关负责人、工作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面向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围绕专利撰写、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法律咨询、运用转化、信息处理等主要服务内容,开展专业培训与实务讲解,着力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服务水平;

2.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规范、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规避等。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促进处

11

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节点及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面向深圳市及各区已有的知识产权网点节点及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培训:

1.国家及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相关政策解读;

2.聚焦深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共性问题,邀请国家级优秀公共服务网点进行经验分享;

3.介绍、推广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专题数据库等服务资源。

1.《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2.《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                    
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4.《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

促进处

12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规划及有关制度等解析

 

主要对象:

1)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人员;

2)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等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规划纲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及省、市实施方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规则衔接,以及最新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宏观政策解读。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

 

保护处

13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

1)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等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

2)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人员。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广东省版权条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具体实施要求;

2)结合具体案例指导创新主体完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确权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等;

3)讲解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特点及相应有效的预警、保护措施等相关内容;

4)讲解如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5)讲解《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

6)指导开展版权侵权纠纷处理等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等

保护处

14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服务能力提升及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1)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等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

2)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解读《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深圳市地方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规范》,讲解工作站成立、备案流程、工作站年度评价等方面内容;

2)讲解工作站如何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等实务;

3)讲解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差异化保护,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商品交易市场等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侧重点和差异;

4)讲解创新主体如何选择和利用纠纷调解、仲裁等多种手段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和流程等。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等

保护处

15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知识产权志愿者业务培训

主要对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知识产权志愿者。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解读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相关管理规定,讲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相关工作规则、技术鉴定的现场流程、注意事项等;

2)解读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相关管理规定,讲解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内容、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提升知识产权志愿者专业能力。

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相关管理规定、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相关管理规定

保护处

16

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与纠纷应对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政府部门及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等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聚焦创新主体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围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指导创新主体强化海外知识产权合规意识,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2)海外专利预警的时机与方法、专利预警案例分析、风险防范途径等。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若干措施》等

保护处、坪山局

17

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训

主要对象:(1)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等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

2)各专业市场经营管理主体相关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解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等政策文件;

2)讲解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培育相关工作流程等实务;

3)指导专业市场经营管理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等。

《广东省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等

 

保护处

18

商业秘密保护理论宣贯及风险防控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知识产权相关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的宣贯;

2.商业秘密侵权的判断标准及纠纷处理技巧;

3.商业秘密保护的盲点及误区;

4.如何建立商业秘密分级保护和合规管理体系;

5.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剖析;

6.主要国家和地区商业秘密法律制度对比分析

7.涉外商业秘密纠纷应对技巧、跨境经营场景的泄密陷阱与阻断策略。

《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公平处

19

2025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政策宣讲会

主要对象: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研发人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知识产权资助申请人。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政策解读;

2.国、省、市三级专利奖项目宣贯;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项目宣讲。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22〕6号)

 

促进处、知保中心

20

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指导

主要对象:大中型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和科研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高价值专利培育与挖掘、价值评估、非正常规避等理论及实务指导。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提出

促进处、宝安局

21

版权产业知识产权实务指导

主要对象:版权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围绕我市黄金珠宝、软件、时尚潮玩等版权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提供知识产权申请、运营、维权等实务指导。重点讲解珠宝加工专利预审服务政策宣讲相关内容。

《深圳市关于推动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方案(2025-2027年)》中第11项“强化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罗湖区推动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中第20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

促进处、罗湖局

22

高校专利转化运用培训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知识产权相关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产业化实务解析

2.新质生产力培育常见模式与典型案例分析

3.专利开放许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作要求解读

4.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的办理条件、材料要求以及线上填报等实务操作指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存量专利盘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运函〔2024〕2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19号

促进处、坪山局

注:

1.申请人可在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课程培训重点主题清单外,申报其他知识产权相关培训项目,在申报系统中选择“自选主题”即可;
2.申请人若选择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课程培训重点主题清单内的培训,培训已完成的,培训内容应涵盖所选主题的主要培训内容。项目未完成的,应按照所选主题要求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培训对象设置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尽可能包含理论讲解、实务指导及案例分析。培训内容涉及境外知识产权制度及实务培训的,应尽可能在讲师团队中安排具有国际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经验或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并代理过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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