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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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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第八条规定。
(二)奖励标准
实施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奖励标准为:
1.获评中国专利奖的,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2.获评广东省专利奖或杰出发明人的,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杰出发明人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
3.获评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获评“中国商标金奖”的,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
5.获评“中国版权金奖”的,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非个人申请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2.个人申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个人;
3.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知识产权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和统计;
4.获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第十一届广东省专利奖或杰出发明人、深圳市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中国版权金奖,知识产权为多方共有的,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领款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获评广东省专利奖中杰出发明人奖项的,由授奖决议中杰出发明人所在单位提出领款申请。
(四)申报材料
1.领款账户信息(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领款账户信息)。
2.《廉洁承诺书》。在系统页面材料清单自检中下载适用模板(适用申领单位/适用申领个人),个人申请人本人签名做出承诺,非个人申请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出承诺,填写承诺日期。以上签名要求使用正楷字体,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应与商事登记簿中当前法定代表人全名一致,如法定代表人姓名为英文,签名也应为英文,并保证签名清晰可辨。请将签名盖章的《廉洁承诺书》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后上传至系统对应栏目中。
注意:申报项目年度/申报办理情形选择有误的,申报期截止后无法进行修改,将导致不予资助,请务必确认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五)申报流程
通过申报网址登录资助申请人五级(原L3)账号,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一:信息自检】
1.选择办理情形“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
2.材料清单自检
下载所有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并按范本材料要求制作申请材料。
3.申请人(法人)信息自检
请注意核对“申请人(法人)信息”必须与账号注册主体、资助申请人以及银行开户主体信息一致,如不一致,说明登录账号有误。
4.阅读并勾选同意《服务协议》《申办知情同意书》内容,点击“下一步”。
【步骤二:材料填写】
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领款账户信息,如获评多个奖项,需在信息表中的“获奖类型”处一次性勾选,请务必确认“获奖类型”无缺漏后再进行提交。按界面提示进行“信息核验”,无异常提示、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材料】
1.上传《廉洁承诺书》至相应栏目;
2.点击“下一步”。
【步骤四:信息确认】
对所填写的申请表信息及附件材料信息进行再次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五:结果反馈】
页面显示“申请已提交”,完成奖励申报。
(六)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含起止日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