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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深圳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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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第七条规定。
(二)资助标准
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支持企业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经营意识和水平。资助标准为:给予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的企业一次性资助每家1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活动,并且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2.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知识产权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和统计;
3.申请人所属行业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列出的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和8个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或深圳市政府其他重点规划发展方向;
4.申请人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且申报时该评价处于有效状态;申请人可登录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服务系统进行证书查询(证书查询链接如下:https://grading.imspp.org.cn/certifications)。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廉洁承诺书》。在系统页面材料清单自检中下载材料模板,非个人申请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承诺日期做出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应与商事登记簿中当前法定代表人全名一致,签名要求使用正楷字体,如法定代表人姓名为英文,签名也应为英文,须保证签名清晰可辨。请将签名盖章的《廉洁承诺书》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后上传至系统对应栏目中。
3.申请人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佐证材料:
(1)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请人应提交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文件及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的文件(新认定的企业,按规定截至申报时无需参加考核复核的,无需提供考核复核文件);
(2)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请人应提交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文件及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考核复核的文件(新认定的企业,按规定截至申报时无需参加考核复核的,无需提供考核复核文件);
(3)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请人应提交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证书。
4.《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等级证书。
5.材料上传提醒:上述材料,如存在多页应一并提供。各项材料应按要求分别制作为PDF格式文件,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应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对应名称的栏目,请勿将材料压缩上传,否则审批端无法查看,将导致退回补正。
注意:申报项目年度/申报办理情形选择有误的,申报期截止后无法进行修改,将导致不予资助,请务必确认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五)申报流程
通过申报网址登录资助申请人五级(原L3)账号,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一:信息自检】
1.选择办理情形“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
2.材料清单自检
下载所有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并按范本材料要求制作申请材料。
3.申请人(法人)信息自检
请注意核对“申请人(法人)信息”必须与账号注册主体、资助申请人以及银行开户主体信息一致,如不一致,说明登录账号有误。
4.阅读并勾选同意《服务协议》《申办知情同意书》内容,点击“下一步”。
【步骤二:材料填写】
在系统上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并按界面提示进行“信息核验”,无异常提示、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材料】
1.上传《廉洁承诺书》至相应栏目;
2.上传申请人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佐证材料至相应栏目;
3.上传《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等级证书至相应栏目;
4.点击“下一步”。
【步骤四:信息确认】
对所填写的申请表信息及附件材料信息进行再次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五:结果反馈】
页面显示“申请已提交”,完成资助申报。
(六)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含起止日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