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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交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效能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实施,研究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广东展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广东省展会专利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协助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4年广交会等省内大型实体展会及网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专业支撑、会务后勤等相关保障。
二、项目任务
本项目主要任务: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协助省市场监管局完成2024年广交会(含春交会、秋交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不少于4届次由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的省内大型实体展会及网上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展会前按要求组织开展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线下培训参展企业代表不少于100人次;邀请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授课,为举办相关调研座谈会、动员会、人员培训等提供场地及会务保障等。
(二)遴选符合广交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求的专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其中广交会驻会专家合计不少于30人次(含后备),其他展会驻会专家不少于6人次,并做好专家出勤管理等工作。按要求为省局组织的驻会人员办理展会工作证件,制定印发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手册不少于300册。
(三)广交会开幕期间,指派专人驻会协助省局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数据统计等工作,为省局邀请的外省、外市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驻会期间住宿(不少于200人/天)、工作餐(不少于200人/次)、往返展馆用车(不少于30天)等后勤保障服务,并为省局开展驻会工作提供临时用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四)扫描2024年度广交会全部知识产权纠纷档案,在广交会借出档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扫描归档工作,工作量不少于800份(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量,需报请省局有关处室同意),及时归还档案;并于当届展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工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报告。
(五)协助完成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果体现形式:1.按要求完成2024年广交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驻会保障工作;2.形成完整、准确的2024年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电子档案材料;3.本项目中期报告、结题验收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广东省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省级知识产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的办公、经营场所等实施条件能够及时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及后勤保障工作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切实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申报主体具有承办或协助大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
四、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交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效能提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申报主体的办公、经营场所等实施条件能够及时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工作监督和指导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4.申报主体具备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及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
5.申报主体具有承办或协助大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
(三)完成任务所需的工作量、对应的支出标准和资金测算明细表。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审核推荐
1.申报主体首次进入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2.登录完成后,填写完善单位和管理员的基本信息。
3.申报主体在进入系统后在“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中查找想要申报的项目后,点击项目详情页中的“立即申报”按钮,在申报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即可完成在线申报。
4.除完成线上申报外,还需将申报材料纸件及电子件按要求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邮寄5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至gdsjj_ipbh@gd.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
省市场监管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项目入库名单,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二)合同管理: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本项目完成时限为2024年12月10日。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