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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理标志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要求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广东省地理标志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项目,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该项目贯彻落实《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要求,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研究,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地理标志资源利用能力,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管理,提高地理标志保护能力,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
二、项目任务
(一)开展16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调研分析,对无法实施的标准逐一提出制修订建议;
(二)研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责任链条和承诺赔付机制,提交研究报告1份;
(三)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主题宣传,推广示范区建设优秀经验2个次以上;
(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能力提升培训1次;
(五)指导地市培育1-2个地理标志产品;
(六)协助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专家评审、示范区中期检查、预验收各1次。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支持广东地理标志发展的国家级、省级事业单位或者行业协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掌握广东地理标志基本情况,具有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咨询、培训、宣传等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申报主体的办公、经营场所等实施条件能够及时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申报主体编配有较长时间从事地理标志工作的具有丰富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理标志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登记的证明文件;
2.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会员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4.专家库及其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地理标志专职工作人员及从事地理标志工作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地理标志咨询、培训、宣传等相关佐证材料;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完成任务所需的工作量,对应的支出标准以及资金测算明细表。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审核推荐
申报程序同通知统一规定。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2023年12月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邮寄5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gdsjj_ipbh@gd.gov.cn,并在申报平台(http://210.76.74.160/zscq/)完成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
省市场监管局对通过受理审查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立项: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项目入库名单,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项目评审情况、财政预算等实际情况报请省财政厅确定是否立项。
(二)合同管理:经省财政厅批准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