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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来产业领域)扶持政策-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与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政策文件
1. 厦门市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厦委发〔2023〕4号)
2. 厦门市统筹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方案(厦委办发〔2022〕13号)
3. 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科规〔2022〕1号)
4. 关于修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厦科资配〔2022〕14号)
5. 2023年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来产业领域)申报指南(厦科高〔2023〕17号)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特点
一、支持领域聚焦未来产业
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战略材料、氢能、储能;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战略材料、氢能、储能、未来网络、深海开发、空天开发、基因与生物技术
二、更加突出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如:电子设备中的关键材料、关键器件、关键芯片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项目申报的意义
一、扶持金额高:
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单家最高500万元;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单个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元)
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发明等高价值专利规划、产学研合作、高新成果转化、科技进步奖、其他项目的加分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流程
1、发布申报通知和支持方向-企业申报
2、申报材料形式初审-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专家评审(异地)-现场调研
4、政府决策-公示
5、立项并签订合同

科技计划项目(未来产业领域)分为两个项目:
一、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1、支持领域及方向(以2023年为例)
第三代半导体领域
方向一: 碳化硅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
方向二:氮化家外延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
方向三: Micro-LED技术研发
方向四: 超宽禁带等新型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关键技术研发
氢能领域
方向:氢能关键材料、技术和系统研究
前沿战略材料领域
方向一: 高性能高分子材料基础及应用研究
方向二:先进基础材料研究及应用研究
方向三: 先进碳材料基础及应用研究
方向四: 光电信息前沿材料基础及应用研究
储能领域
方向: 储能电池与系统的关键材料和技术研究
2、支持重点
(1):促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聚焦我市未来产业领域技术创新共性需求以及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以集聚优势资源和引领产业升级为目标,重点支持带动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鼓励承担主要研发任务或成果转化应用的企业、高校院所或研发机构牵头,联合产业上下游组成团队共同申请,形成研发、制造、应用良性互动机制和产业链配套体系。
创新共性需求:召集专家评审、论证;
带动能力强、技术含量高:不光是项目本身,着眼于行业带动以及横纵向技术对比,如破瓶颈、补短板、填空白等;
……联合攻关,鼓励……:鼓励产业链协作、产学研合作等联合攻关,对完善本地产业化有促进作用。
(2):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
向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颠覆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鼓励解决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产出更多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实现关键材料、关键零部件和关键产品的进口替代,加速推进产业链的自主可控,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世界科技前沿:横向比较至少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国家战略需求:聚焦国家5年规划、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相关重点发展扶持的战略性产业目标;
原创性颠覆性引领性:不是简单的技术应用、注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专;
“卡脖子”:在某个关键环节或细分领域突破技术壁垒,打通产业链发展瓶颈和阻碍;如麒麟芯片;
进口替代、自主可控:进口替代不是平替,而是满足需求;即便断供不影响产业和产品。
3、申报主体
在厦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经市科技局确认的重点培育研发机构(以下简称“重点培育研发机构”),每个项目最多允许4家单位联合申报,其中至少包括1家企业。
4、牵头单位条件
牵头单位可为企业、重点培育研发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其中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
(2)市级未来产业骨干企业。
5、申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下同)为在厦注册的法人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场所、人员、资金和技术等条件。
(3)项目承担单位没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牵头单位牵头实施的市级在研重大项目(指资助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超过2项,经市科技局确认的重点培育研发机构不受此限。
(5)每家企业2023年限牵头或参与申报1项未来产业领域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每家重点培育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高校科研院所指其二级院、系、部)限牵头申报1项未来产业领域重大科技项目,参与不限。
(6)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无严重失信记录。
(7)项目各参与企业不能全部有股份关联关系(互相直接持股25%及以上,或同为第三方直接持股25%及以上)。
6、扶持方式和金额
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审查后予以立项,项目扶持方式为无偿资助(立项后拨付70%,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20%,验收合格后拨付10%)。
(1)项目支持金额
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战略材料、氢能、储能领域: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单家最高500万元。
(2)自筹资金要求:项目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2:1。
(3)支持数量: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战略材料每个领域立项数不超过5个;氢能、储能每个领域立项数不超过3个。
7、项目投入相关要求
(1)企业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2:1。
(2)重点培育研发机构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1:1。
(3)高校科研院所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做限制。
(4)项目投入的预算要按照《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厦科资配〔2022〕14号)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有下分课题的,每个课题也要有自己的投入预算。
 (5)预算注意事项:项目投入资金以不含税的价格编制预算;项目前期投入只能算执行期前一年的设备投入,且须列出设备清单。
8、项目考核指标注意事项
(1)技术指标要注意与研究内容的对应关系,能体现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先进性。
(2)技术指标应量化并可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其他可采信的佐证材料。
(3)知识产权指标要注意申请数和授权数的区别,均需在执行期内才可纳入。
(4)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研究内容应体现其实质性技术支撑作用,不鼓励以发表论文数、II类知识产权数作为考核指标。
(5)销售收入是指项目执行期内的项目产品销售收入,非公司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指的是执行期内,对于项目执行期结束时间非整年度的,要特别注意数据的填报。
9、项目组成员注意事项
(1)项目牵头单位应设1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策划及后续管理,对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成效等承担责任;并设置1名科研财务助理,由其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2)项目组成员必须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人员。
(3)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课题)的负责人。
(4)科研人员已经作为2项及以上市级在研项目负责人的,不得再作为新项目的负责人
10、项目执行期
项目实施期间一般为2-3年。项目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7月1日,并以半年节点来安排实施进度。
11、申报材料
(一)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下载填写盖章上传pdf格式,必传);
(三)未来产业领域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下载填写盖章上传pdf格式,必传);
(四)企业(含参与企业)上两年度及本年度上半年的财务三报表、研发费用归集表(盖企业财务章,企业必传,研发费用归集表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企业(含参与企业)上两年度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完税证明(所属期),(加盖税务局公章,企业必传);如果企业无法提供相关数据,请说明盖章上传。
(五)承担单位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近五年获得的相关项目及资质荣誉等,非必传);
(六)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非必传,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做为项目研发支撑的知识产权,如非项目承担单位所有的,则需要有授权使用证明。);
(七)项目承担单位如近三年内有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政策兑现类不计),需提供此次申报项目与之前项目不同之处的说明文件(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有就必传,盖单位公章。);
(八)项目为合作申报的,需提供合作协议或经备案登记的技术合同(协议内容需包含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约束性指标);项目参与企业股份关联关系说明及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三)申报要求第7点”);(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有就必传,盖单位公章。)
(九)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及证明材料(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必传);
(十)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必传);
(十一)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科研伦理承诺书。(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必传)
12、重大科技项目注意事项
(1)允许独立或联合申报,每个项目最多允许4家单位联合申报,其中至少包括1家企业。
(2)除了第三代半导体和储能领域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部分方向要求产业化之外,其余均只要求产品中试。项目以支持研发为主,可允许在执行期内无销售收入。评审时更注重于项目前景,执行期内的销售收入不是重点。
(3)项目支持金额上限明确为1000万元,不再增加“特别重大项目可放宽至2000万元”。
(4)项目可按需设置不超过4个子课题,每个参与单位单独承担一个子课题,每个子课题应有单独的研发内容、技术指标、资金预算和产出(项目合作协议必须体现以上完整内容并作为验收指标予以确认)。各课题之间要紧密关联,而不是一个松散的组合。纯粹提供项目产品应用场景的单位不适合作为参与单位。
(5)项目验收时,课题与项目均需考核,如果有子课题验收不通过,则项目整体验收不通过。

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1、支持的产业领域
(一) 第三代半导体
(二)前沿战略材料
(三)氢能
(四) 储能
(五)未来网络
(六) 深海开发
(七)空天开发
(八) 基因与生物技术
2、申报主体
在厦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每个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申报,其中至少包括1家企业或重点培育研发机构(基因与生物技术领域不受此限制)
3、扶持方式和金额
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以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扶持。
(1)项目支持金额: 单个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元。(2) 自筹资金要求: 项目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2:1。其中申报企业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2:1;重点培育研发机构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1:1; 高校科研院所比例不限。(3)支持数量: 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战略材料、未来网络每个领域立项数不超过5个,氢能、储能深海开发、空天开发、基因与生物技术每个领域立项数不超过3个。
3、申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为在厦注册的法人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场所、人员、资金和技术等条件。
(3)项目承担单位没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承担单位牵头实施的市级在研重大项目(指资助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超过2项,经市科技局确认的重点培育研发机构不受此限。
(5)每家企业2023年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1个未来产业领域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市科技局确认的重点培育研发机构不受此限。
(6)项目负责人、项目单位无严重失信记录。
4、申报材料
(一)重点科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下载填写盖章上传pdf格式,必传);
(三)企业(含参与企业)上两年度及本年度上半年的财务三报表、研发费用归集表(盖企业财务章,企业必传,研发费用归集表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企业(含参与企业)上两年度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完税证明(所属期),(加盖税务局公章,企业必传);如果企业无法提供相关数据,请说明盖章上传。
(四)承担单位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近五年获得的相关项目及资质荣誉等,非必传);
(五)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非必传,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做为项目研发支撑的知识产权,如非项目承担单位所有的,则需要有授权使用证明。);
(六)项目承担单位如近三年内有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政策兑现类不计),需提供此次申报项目与之前项目不同之处的说明文件(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有就必传,盖单位公章。);
(七)项目为合作申报的,需提供合作协议或经备案登记的技术合同(协议内容需包含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约束性指标);项目参与企业股份关联关系说明及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三)申报要求第7点”);(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有就必传,盖单位公章。)
(八)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及证明材料(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必传);
(九)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必传);
(十)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科研伦理承诺书。(在申报系统可以下载模板,必传)
5、重点科技项目注意事项
(1)允许独立或联合申报,每个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申报,其中至少包括1家企业或重点培育研发机构。如有2家单位联合申报,则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各参与单位的分工任务。
(2)项目支持金额从5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
(3)项目总体自筹资金与支持金额比例不低于2:1。
(4)项目不下设子课题,项目验收时,只对项目进行考核。
(5)项目以支持研发为主,对项目产品的产业化程度不做要求,可允许在执行期内无销售收入。评审时更注重于项目前景,执行期内的销售收入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