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行业动态 >

南山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能享受的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3-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优惠政策
申报条件
1、 注册在南山,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资助标准
1、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再按照实际发 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按照无 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
政策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政策
申报条件
1、 注册在南山,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
资助标准
1、 资格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  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 政策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三、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
申报条件
1、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 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十年内;
3、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 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本届大赛截止报名日前尚未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企业的、拥 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 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
2、 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 2 人(含 2 人);
3、 计划赛后 1 年内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企业 ;
4、 参赛项目中的产品、技术、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且无产权纠纷。
5、 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企业组参赛条件
1、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 及服务等方面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企业;
3、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资助标准
1、 对上年度在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奖的南山区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南山 的, 一次性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奖励。
政策受理部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 中心

四、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资助
申报条件
1、申请企业在贷款当年申请入库;
2、申请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合作银行持续期(且不间 断使用) 三个月及以上的人民币银行贷款,用于支持研发经营活动,期间无欠息、 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申报前已经贷款还清;
3、申请企业申请贴息贴保项目资助时还应当符合以下入库条件:
( 1 ) 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 2 ) 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以及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 3 ) 以资质入库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资质之一:
①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②纳入申请资助当年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
③近三年内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 门主承办大赛获奖企业。
( 4 )  以研发项目入库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 于 4% 且上年度 60% 以上的销售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或者服务。
资助标准
1、 贷款利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 50% 予以资助,其中,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的申请 企业,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 70% 予以资助;
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按照实际支付保费 50% 予以资助,  单个申请企业每年 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 50 万元;
3、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的 50% 予以资助,  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 项资助不超过 30 万元;
4、 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贴保资助不超过 100 万元,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 得贴息贴保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政策受理部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