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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涉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涉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项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内容,要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强化商业秘密协同保护,建立健全跨境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设立该项目。通过实施本项目,在全省建设2个省、市联合共建的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境外商业秘密风险防控、合规指引、应对指导、意识提升、资源汇聚等公共服务,护航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我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建立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在项目承接单位设立省、市联合共建的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完善运行规章制度,建立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开展涉外商业秘密指导服务。开展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宣传、调研,开展涉外商业秘密纠纷监测,建立涉外维权专家库,梳理典型案例及相应法律信息等工作。
(三)协助企业处理涉外商业秘密纠纷。制定涉外商业秘密保护相关合规指引,提供专家、律师咨询辅导服务。
(四)完成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与涉外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工作任务。
四、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相关交流考察、宣传培训、企业维权等工作经费有保障。
2.熟悉我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作情况,具备建立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的基础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有一定面积可供建设规范的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的场所,可配备2名以上具有商业秘密保护经验的专(兼)职的人员,具有整合涉外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资源,能够组建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团队并为有关企业提供服务。
3.具有相同或相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4.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涉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项目入库名单,我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二)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