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集美区开展2025年度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紧缺骨干人才(商贸类)申报评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5-10-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以高素质人才支撑集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集委人才〔2025〕1号,详见附件),现开展2025年度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紧缺骨干人才(商贸类)申报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名额分配
批零企业:上年度批发额 30 亿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0 名,10 亿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名,5 亿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名。批零企业上年度零售额 10 亿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0 名,5 亿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8 名,1 亿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名。
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归口商务局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企业)、餐饮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餐饮业为营业额,下同)5 亿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8 名,2 亿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名,2000 万元以上的可申报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企业及人才条件和奖励标准
1.重点产业(商贸类)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等归属集美区;扶持及申报年度企业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情况,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2024年度批发额5亿元以上、零售额1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零企业。
(2)2024年度营业收入(餐饮业为营业额,下同)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上餐饮业企业。
2.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且未离职:
(1)申报企业2024年度12个月为其缴交医社保且个人所得税缴交在集美区。
(2)给予符合条件的重点行业人才按以下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助期限累计不超过 36 个月:
A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上一年度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上一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给予生活补贴6000 元/月;
B类人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上一年度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上一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5 倍以上的,给予生活补贴4000 元/月;
C类人才:双一流本科学历,或上一年度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上一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 倍以上的,给予生活补贴3000 元/月。
注:2024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31544元。
3.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人才,可申请相应等级生活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聘用合同;
(2)上年度 1月-12月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或者相应学历佐证材料(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截图和申请人承诺书,承诺学历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企业上年度 12 月份(服务业为11 月份)纳统报表主页;
(4)人才资金申请表。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法人账户登录“集美i企宝”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申报材料。
2.网络审核:根据企业网络提交材料区商务局网上审核。
3.递交纸质材料:网络审核通过后,企业7天内将完整资料(须与网络提交材料一致)送交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函调相关部门就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重复享受政策补助等情况进行核查,企业需配合。涉及需企业补充完善材料的,企业需在7天内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
4.公示:区商务局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初步获评或拟拨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拨付:公示期无异议,并集体研究通过后,企业提交“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至区商务局,区商务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扶持经费给人才所在企业,由企业代发至人才,企业须在补贴资金到位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发放到位。
三、网络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1.享受过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的生活补贴,可以再次申请聚贤集美政策;在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政策扶持期内的,只能继续享受原政策,扶持期结束后才能申报聚贤集美人才政策。
2.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完整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未申报。
3.企业填报、提交的相关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企业提报虚假材料或瞒报漏报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接受惩戒。企业所有上传及递交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关于深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以高素质人才支撑集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集委人才〔2025〕1号)
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