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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兑现软件企业2023年度上规模奖励(第一阶段)

发布时间:2024-03-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企业: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开展2023年度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第一阶段)的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基本条件
(一)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纳统归属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即“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或“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二、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
企业当年度首次纳统归属集美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给予15万元奖励;翌年1-11月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20%(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单家企业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25万元。
三、办理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3月28日-4月3日登录集美区政府网站,点击“集美i企宝”,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项目“2023年度给予上规模奖励(第一阶段)”进行申报确认,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四、书面材料提交
1.下载收据加盖财务章、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开票人、收款人、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都需手签。
2.请将2023年统计年报(打印F603表并加盖公章)和收据一起提交。若是关联企业还需提供关联说明。
3.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B16栋1楼)创+驿站“政务小站”。


附件:2024年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第一阶段)企业名单/uploads/allimg/240328/1-24032QS330125.xlsx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