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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兑现软件企业2024年企业团队经营奖励(第一阶段)

发布时间:2024-03-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集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集发展〔2024〕11号)精神,现就做大做强软件信息业部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基本条件
(一)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纳统归属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即“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或“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二、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
集美区规上软件信息企业2024年1-2月同比增量300万元(含)以上的按超额累计测算给予经营团队奖励:(1)增量5000万元(含)以内部分。增速高于50%(含)的按2‰测算奖励,增速高于25%(含)但低于50%的按1.5‰测算奖励;(2)增量5000万元-4亿元(含)部分。增速高于50%(含)的按3‰测算奖励,增速高于25%(含)但低于50%的按2.5‰测算奖励;(3)增量4亿-10亿元(含)部分。增速高于50%(含)的按4‰测算奖励,增速高于25%(含)但低于50%的按3.5‰测算奖励;(4)增量10亿元以上部分。增速高于50%(含)的按5‰测算奖励,增速高于25%(含)但低于50%的按4.5‰测算奖励。单家企业测算经营团队奖励金不超过350万元。规模以上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含基金)的企业营业收入和增速应合并考核。
三、办理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3月28日-4月3日登录集美区政府网站,点击“集美i企宝”,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项目“2024年团队经营奖励(第一阶段)”进行申报确认,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四、书面材料提交
1.下载收据加盖财务章、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开票人、收款人、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都需手签。
2.请将2024年2月统计月报表(打印F203表并加盖公章)和收据一起提交。若是关联企业还需提供关联说明。
3.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B16栋1楼)创+驿站“政务小站”。

附件:2024年软件企业团队经营奖励(第一阶段)企业名单/uploads/allimg/240328/1-24032QS43Q32.xlsx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