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集美区 >

集美区第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3-09-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强区战略,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各行各业人才施展才华,根据《中共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新时代集美区第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集美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我区第二批拔尖人才选拔推荐的工作。

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
拔尖人才的选拔对象,主要是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社会科学、文体艺术等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厦门市、集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不受学历、职务、资历、身份等限制,人选要求在集美区工作时间一般应在两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选拔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以对厦门市、集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和社会认可度为主要依据。
三、有关说明
1.区拔尖人才在管理周期内入选市级拔尖人才的,不再重复享受区拔尖人才相关待遇。
2.近四年内取得新业绩、新贡献的往届拔尖人才可继续参加本届拔尖人才评选;其中,已入选两届拔尖人才的,不再重复参评。
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申报人于2023年9月28号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套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至单位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填写《新时代集美区第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并附本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为主负责或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重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
2、为主承担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或为主完成国家专利,实际应用后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3、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证明材料;
4、获得专业领域权威奖项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
5、已入选过人才计划、享受人才待遇证明材料;
6、主要著作、专业领域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及刊物级别、作者排列名次等证明材料;
7、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专业业绩的材料。
区拔尖人才可享受的待遇
可享受区拔尖人才津贴、健康体检、国情研修、辖区景点参观休养、子女统筹入学等相关福利待遇。
 欢迎集美区各行业领域优秀人才积极参评,本次集美区拔尖人才评选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