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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2023年软件企业支持文化科技发展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开展软件企业支持文化科技发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基本条件
1.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的企业。
2.纳统归属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即“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或“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二、支持文化科技发展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
鼓励规模以上软件企业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动漫、影视作品的研发创作和运营管理,支持基础工具软件的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搭建。对实际开展游戏运营,以及动画、电影发行业务的,按其运营的游戏、发行的动画和电影在当年度取得营业收入的0.5%给予奖励;对于参与过当年度上映动画、电影的,按其制作费的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企业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和“支持文化科技发展”的其中一款。企业申请“鼓励自主研发投入”和“支持文化科技发展”的奖补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当年度企业对集经济贡献。
三、申报材料清单
1. 入库期为2022年的企业增值税完税证明。
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3.2022年度审计报告。
4.支持文化科技发展202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需是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名单详见附件1),专审报告应包含附件2(按金额大小排序)的内容。
5.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企业开展游戏运营,以及动画、电影发行或开展游戏、动画、电影制作业务收入最大一笔)。
6.承诺书。
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
四、办理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7月3日-7月16日17:00登录集美区政府网站申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五、书面材料提交
1.经审核通过的企业,下载申报材料(须从i企宝系统下载)并用A4纸打印后加盖盖章,一式一份。
2.下载收据加盖财务章、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开票人、收款人、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都需手签,一式一份。
3.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B16栋1楼)创+驿站“政务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