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集美区 >

集美区2021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审批依据
《集美区工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集府规〔2021〕01号文) 
办理条件
工业企业申请的技术改造项目需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且当年实际投资额、年度区级税收均达80万元(含)以上。
奖励标准:①申报年度实际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年度区级税收需不低于上一年度(节能、节水和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不限制不低于上一年度),按该企业申报年度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②申报年度实际投资额2000万元(含)以上或年产值10亿元(含)以上企业,按该企业申报年度设备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区级技术改造政策补助可在市级基础上享受。
区财政每年度安排6000万元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补助总额如超出6000万元,则按比例相应降低奖励标准。
申请材料
1、厦门市集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厦门市集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厦门市集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3)
4、厦门市集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设备(含技术投入)购置明细表(附件4)、(附件4-1);
5、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报表(206-1或206-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复印件)
以上所需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除签字盖章外,须通过电脑填报)。
申报时间:7月20日至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