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集美区 >

集美区2021年成长型工业企业扶持办法(技改补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审批依据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和扶持办法的通知》(集府规〔2021〕2号) 
办理条件
技改补助:经核准或备案、当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企业当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若符合市、区技术改造补助条件,可同时享受补助。 
申请材料
1、厦门市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厦门市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厦门市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3)
4、厦门市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设备(含技术投入)购置明细表(附件4)、(附件4-1);
5、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报表(206-1或206-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复印件)
以上所需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除签字盖章外,须通过电脑填报)。
申报时间:7月20日至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