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火炬高新区 >

厦门火炬高新区开展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园区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方案》(厦高管规〔2024〕1号),现就启动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须为在厦门火炬高新区依法经营和纳税的企业,所涉及的产业领域须为《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本)》所列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
3.2021—2023年存在发明专利申请活动,截至本方案发布之日,申报企业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
4.申报企业未曾作为申报主体参与过厦门市级2018—2021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及厦门市级2023—2027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
5.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二)合作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成立满3年,具备配合申报企业开展培育工作的能力,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服务机构可单独参与,也可与其他服务机构联合参与,每家服务机构单独或作为排名第一的服务机构参与培育工作时,所服务的申报企业不得超过3家(含厦门市级2023年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3.鼓励申报企业优先选择以下服务机构进行合作: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及主导或参与过其他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的服务机构。
三、受理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15日
四、评审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须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电子版初审材料,发送至邮箱:huojuip@163.com,所提交初审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二)材料审查。高新区管委会将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初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申报企业1周内提交纸质版正式材料,正式材料双面打印并胶装,一式三份,提交至厦门火炬高新区创新创业处。
(三)专家评审。高新区管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培育项目名单。
(四)结果公示。高新区管委会将拟培育项目名单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布公告。根据网上公示结果,对无异议的拟培育项目发布公告,确定最终培育项目。

附件:

1.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准备须知;

2.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
3.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企业专利清单。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准备须知
一、申报企业材料
1.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
2.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企业专利清单。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机构出具的2021-2023年企业审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营业收入、研发占比、专利工作经费投入、专利密集型产品收入、专利质押融资等信息。
5.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截图。
6.企业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职业资格证书等。
7.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情况佐证材料:贯标证书、委托辅导合同、辅导材料等。
8.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平台及功能使用截图。
9.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相关文件。
10.企业知识产权收益佐证材料: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协议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相关证明、侵权诉讼生效裁判文书及实际履行证明等材料。
11.开展专利导航项目佐证材料:委托合同、发票、报告目录、验收通过证明等材料。
12.企业所获专利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励证书或公示文件,所获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公示文件、牌匾等证明材料。
二、合作服务机构材料
1.所有参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2.单独或排名第一的服务机构提供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机构出具的2023年企业审计报告,须列明知识产权相关主营收入(代理、咨询、运营、信息、培训、法律等)。
3.所有参与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专利代理资质证明、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
注:以上材料按照编号顺序依次提供,除特别注明外,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