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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拨付2022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23-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湖里区支持企业培育研发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厦湖工信〔2022〕33号)有关规定,现就拨付湖里区2022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通知如下:
一、兑现条件
1、2022年经认定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注册地、税收入库归属湖里区的企业。
3、在同个有效期内,企业已获得厦门市其他区(含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助标准
1.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属于规上企业的,首次认定再给予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再给予奖励10万元。
2.对资格有效期内从市域外整体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度或下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受理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5月19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5月19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qyfw.huli.gov.cn),点击“政策服务”栏目中的“线上申报”窗口进行填报。
(二)填报材料
1.湖里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承诺书(附件2);
2.湖里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信息表(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入库期税收完税证明(如无法提供完税证明请提供无欠税证明),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应有税务局的电子签章;

备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


附件:

1.湖里区拟兑现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uploads/allimg/230508/1-23050QK6432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