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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科研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省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型


2022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 、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申请条件

01-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已承担过省杰出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02-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牵头申请人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6.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03-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04-- 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此外,面向湖北实验室设原创探索类项目,支持湖北实验室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原创性强、前沿性强的基础研究。每家湖北实验室推荐申报原创探索类项目不超过5项。原创探索类项目属面上类项目。



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自2022年起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将暂停第三年申报资格。



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依托单位认真审查后在线推荐本单位申请项目。

(二)面上类项目(青年、一般面上)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上午12:00,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创新群体)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上午12:00。申报期内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含盖章及签字页面)以PDF格式上传。

(三)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由各依托单位择优限额推荐。为加强青年科研人才储备培育,各依托单位推荐青年项目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项目申请总数的50%。对于推荐青年项目比例未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将相应核减面上类项目申请数。

(四)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五)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或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六)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额度


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1784101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