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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2021年专利奖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以及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表彰奖励为我省技术创新及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有关规定,拟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要求
(一)2020年12月31日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并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四)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五)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六)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质量优秀、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保护成效显著;
(七)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利项目。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住所地在我省的个人均可作为申报人,省外专利权人许可我省单位实施其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由我省实施单位提出申报;
(二)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也可以是申报单位。
三、申报推荐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登录“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一)推荐单位应登录系统根据提示进行推荐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报单位应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报用户注册,等待审核通过。
(三)申报用户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
(四)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再点击“提交”。
(五)推荐单位对申报用户的参评项目进行网上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通过系统推荐提交至“省专利奖评审办”。
为提高参评项目申报质量,省专利奖评审办根据奖项设置情况,结合各地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以及各推荐单位往年专利项目推荐、获奖情况,确定本年度参评项目申报推荐数,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参评项目。
四、时间要求
(一)推荐单位系统注册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
(二)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15日;
(三)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
(四)各推荐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推荐函(见附件2)和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附件3)送达省专利奖评审办,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至1028944746@qq.com,逾期推荐的项目评审办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