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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支持企业参加2026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设区市商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推动福品闽货和福建服务拓展市场,现将支持我省企业参加2026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型
(一)闽货华夏行展会
1.重点交流协作展。根据我省与兄弟省市之间的经贸交流协作等需要,计划安排5场重点交流协作展(见附件1),宣传推介我省营商环境、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等。
2.优质商品展。综合考虑全国区域特点和我省产业优势,安排5场市场化程度较高、发展潜力大、有利于提升我省企业市场拓展功能的展会(见附件2),组织开展我省优质商品展销活动。
(二)服务贸易展会
根据服务贸易发展形势和企业现实需求,安排2场服务贸易境内展会、2场服务贸易境外展会(见附件3)。
二、支持对象
(一)参加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会的企业,应在我省(厦门企业不参加优质商品展)依法注册登记,参加的展会范围应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展销的商品、服务应是我省企业生产或提供,并符合商务发展资金相关规定的条件。
(二)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会遇有展位不足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参展企业,予以优先安排支持: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属于外贸出口企业拓展国内大市场、开拓国外新市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来自我省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属于省委、省政府有政策文件明确支持的优势特色、新兴战略产业相关企业;由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推荐当地企业参加的。
三、支持标准
(一)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会由承办单位统一组织企业参展,组织参展工作依场次另行专文通知。企业自行参加的不予支持。
(二)参加闽货华夏行、服务贸易展会的企业免交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原则上每家参展企业安排不超过2个展位,机械装备类、家具类(含根雕)参展企业安排不超过4个展位。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做好2026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会政策宣传工作,指导企业运用政策优惠拓展市场,并按照具体场次展会组展通知文件要求,配合做好参展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推荐单位应对推荐工作认真负责,对所推荐企业资质认真核实。存在信用问题、严重法律纠纷、三年内因产品质量等相关原因被曝光和处罚;参加往届“闽货华夏行”活动出现展位长时间无人值守、展品摆放杂乱、影响展区整体形象,违反展馆管理规定、不遵守我厅展区管理要求或不服从我厅展位安排的、经劝导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参展企业不得存在弄虚作假、倒卖展位等涉嫌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行为。涉嫌以上情形的,将暂停其申请参加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会资格直至查实情况。查实以上情形的,三年内不得列为展会支持对象。
 

附件:

1.2026年闽货华夏行重点交流协作展会计划表

2.2026年闽货华夏行优质商品展会计划表
3.2026年服务贸易展会计划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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