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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08-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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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促进首台(套)研制和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根据《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扶持实施细则》(闽工信联法规〔2021〕77号)有关规定,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推荐、专家技术审查、网上公示等程序,我厅编制形成了《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现予公布。
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1、发电及输变电设备
2、新型专用汽车、轨道交通及航空装备
3、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
4、先进施工机械
5、新型轻工、建材、农机及其他专用设备
6、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
7、成形加工设备
8、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
9、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
附件: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uploads/allimg/221009/1-22100ZTH515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