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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2025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
发布时间:2026-01-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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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收“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可申报2025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人)(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惠企政策>市级优惠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进行申报,首批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1日至3月5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后续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
三、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按企业税收缴交关系致电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
1.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
2.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企业操作手册3.市(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6年1月9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32号),根据省人社厅部署,现就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招收“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
(一)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1.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人员的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人员须在上级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移交的人员名单内。
(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在我市人社部门办理登记失业,相关人员信息在我市登记失业人员信息库的人员名单内,申报时年龄满16周岁未达到24周岁的青年。
二、补助条件
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双方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按规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在“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惠企政策>市级优惠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进行申报并进行银行信息确认。
(二)审核拨付:按企业税收缴交关系,由相应市、区或各开发区管委会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市就业中心统一汇总后将相关数据推送给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结算拨付企业。
(三)申报时间:区分两个阶段,2024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期为2025年4月至2025年7月,2025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期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由市社保中心发放。
(二)本政策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如同一人员信息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经情况核实,享受企业须退回所获补助。
(四)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