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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2026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发布时间:2026-01-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有效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详见附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按还款年度12月的一年期 LPR给予补贴,实际利率低于一年期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在2023年3月20日后获得银行贷款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还清贷款的项目。同一笔贷款项目未曾获得其他市级财政同类资金补贴(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三)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纸质材料
(一) 《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 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三) 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完整版);
(四) 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息材料(银行)原件;
   (五) 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息材料(担保)原件,知担贷提供;
   (六) 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息材料(保险)原件,知保贷提供。
申报材料(一)—(四)所有申报单位均须提供,(五)—(六)视申报单位具体贷款种类提供(信息材料样式及范例见附件2)。
三、申报及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登陆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xmipop.com)>>用户中心>>I厦门市民通行证登录>>法人账号登录>>进入申报界面>>政策申报>>质押融资利息补贴>>填写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在2026年3月1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下同)。
(二)纸件报送:经我局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封面用黑体字注明“2026年度质押贷款利息补贴”)按顺序胶装,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17日,邮寄时间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
(三)核拨补贴:申报材料经复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正式核拨补贴资金。
四、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申报单位盖章。在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和挪用、截留、侵占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行为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由我局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并按规定上缴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手册(企业端)

2.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息材料范例
3.《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


《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3〕2号)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  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对企业以专利、商标质押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贷款,在按期偿还融资贷款后,按还款年度12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一年期 LPR)给予补贴,实际利率低于一年期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补贴比例最高60%。单笔融资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年集中受理上一年度已还清贷款的贴息申请。每家企业每年度享受补贴总金额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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