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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5年留学人员配套资助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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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12号)、《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与交流活动经费资助管理办法》(厦人社规〔2021〕3号)精神,我局将开展2025年厦门市留学人员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留学人员项目配套资助申报
(一)资助范围与标准
1.资助范围:入选人社部2025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及其他入选2025年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科研启动经费的项目。
2.资助标准:按1:1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申请人或者项目获得市领军型创业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资助。
(二)申报方法
1.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留学人才业务—科研项目配套管理,填报申报信息并提交。
2.初审通过后,用人单位在线打印《厦门市留学人员项目配套资助情况表》,经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按要求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报送。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留学人员项目配套资助情况表》。
2.项目进展报告(含项目概况、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3.获得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科研启动经费的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并按顺序装订后,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
(一)资助范围与标准
1.资助范围:入选人社部2025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留学人才。
2.资助标准:我局作为入选人才申报部门提供1:1的配套资金。
(二)申报方法
申请人填写《厦门市2025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入选人员配套资金使用计划表》(详见附件),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截止2025年11月19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附件:厦门市2025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入选人员配套资金使用计划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