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厦门市关于征集专利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池建设和运营,扎实推进我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赋能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我局根据《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国知发运字〔2025〕11号)(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6/content_7027260.htm)精神,在全市开展专利池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牵头开展专利池建设及运营,且注册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范围
(一)符合《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对专利池组建及运营有关要求。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或阻碍市场公平竞争和产业健康发展等情况。
(二)每个专利池至少包含50件发明专利和10件通过PCT获得授权的海外发明专利。
(三)专利池项目对促进我市产业发展、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支撑保障作用,且已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优先征集属于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专利池,所涉及产业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商贸物流、金融服务4大支柱产业集群;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文旅创意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深海空天开发6个未来产业。
三、征集要求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于2025年底前向我局提供有关专利池项目情况说明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情况说明以及佐证材料内容不得涉及有关企业商业秘密等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内容。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我局将按照《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3〕2号)第七条予以支持。
( 第七条 鼓励在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实施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项目,培育成效显著的(每个专利组合或专利池至少包含50件发明专利和10件通过PCT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根据有关规定制度给予单个项目100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总金额最高1000万元。)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