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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2023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生活服务业方向)

发布时间:2024-01-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生活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材料
(一)餐饮企业增长奖励。对达到当年市限上餐饮增幅目标(以下简称“餐饮目标”)的餐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2000万元(含),奖励3万元;年营业额2000万元-1亿元(含),奖励5万元;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奖励10万元。对当年营业额超过餐饮目标的增量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2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免申即享。               
(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奖励。对达到当年市规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幅目标(以下简称“服务业目标”)的相关企业(特指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美容美发服务、洗浴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等商务部门分管的生活服务业),年营业收入500万-1亿元(含),奖励5万元;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奖励10万元。对当年营业收入超过服务业目标的增量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2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免申即享。
(三)餐饮连锁经营奖励。对年营业额达一千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餐饮目标,同时年净新增2家以上门店的限上餐饮企业,每新增一家直营餐饮门店奖励5万元,每新增一家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社区直营门店奖励10万元,每新增一家加盟餐饮门店奖励1万元,有建设中央厨房的叠加奖励5万元,每按《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闽菜馆”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1〕178号)要求创建一家闽菜馆叠加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新增直营或加盟门店数量应为净增加值,即新增数量扣除关闭数量。新增门店应正式营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进行统计。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具体名单见附件2)新设门店单独计算。
1.餐饮连锁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4)。
2.餐饮连锁经营统计表(见附件5、6)。
3.以特许加盟形式发展连锁餐饮门店的,应提供依法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证明。
4.承诺书。
(四)家政保险补助。支持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家政从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家政服务保险产品。对于厦门市家政服务企业(单家)支出上述保险费合计不低于1万元的,按企业支出保费7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免申即享。
(五)家政从业人员免费体检。落实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每年免费为领跑企业家政从业人员提供一次体检。单人体检费用不超过220元。
免申即享。
(六)支持主题促销。支持商贸流通行业协会、机构或本地主流媒体单位等组织举办各类符合主题的消费促进活动,参加活动的企业达到一定条件和规模的予以奖励,超过下述家数的,每超出1家予以1万元组织活动奖励,单个活动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活动方案应提前向市商务局报告)。参与活动的本市限上商贸企业达20家以上的(家电类专项促销活动可下调至10家),予以组织单位10万元奖励。参与活动的本市年营业额超过200万元生活服务业企业达20家以上(家政类专项促销活动可下调至10家),予以组织单位10万元奖励。
1.促销活动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7)。
2.活动总结报告(含效果评估和参与企业清单)、现场活动图片、相关宣传材料。
3.参加促销活动企业确认函,含企业名称(需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4.承诺书。
(七)支持公益培训。支持餐饮、家政、老字号等相关行业协会、机构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居家上门服务证、安全生产、诚信宣传、禁限塑、行业法律法规、老字号传承创新等公益性培训。符合条件的按每人125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单个协会、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培训方案应提前向市商务局报备)。每期培训人员不少于50人、5家企业,培训不少于3课时;年度参与培训企业达到20家、培训人数达到200人,其中居家上门服务证培训达到2000人以上。
1.公益培训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8)。
2.培训佐证材料:学员签到表(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服务单位等)或培训人脸识别签到电子档案、光盘(包括全程录制全部培训课程内容和不少于4张每场培训全角度现场相片);培训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所在服务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居家上门服务证培训还要有上门服务证编码、考试成绩等)。
3.承诺书。
二、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免申即享项目
1.申报项目(一)、(二)
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20日-3月15日,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进入“免申即享”;或者直接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确认相关企业信息。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2.申报项目(四)、(五)
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2月28日,使用厦门市商务局商务大数据平台账号登录,进入“厦门家政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确认相关企业信息。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二)非免申即享项目,即申报项目(三)、(六)、(七)
1.网上申报。2024年1月15日-2月28日,申报单位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选择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系统-立即访问-资金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商务局-XXX项目,填报相关信息并报送相关资料。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D厅季节性窗口。纸质材料要求A4纸、有封面和目录,按申报材料顺序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单位须先提交网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附件:

1.封面样式参考

2.厦门市第一、二、三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
3.餐饮连锁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团餐企业)
4.餐饮连锁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非团餐企业)
5.餐饮连锁经营统计表(团餐企业)
6.餐饮连锁经营统计表(非团餐企业)
7.促销活动奖励资金申请表
8.公益培训奖励资金申请表
9.承诺书(一家企业同时申请多个项目的,提交一份承诺书即可)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