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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家政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0-09-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2020年厦门市家政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了!请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按要求做好申报准备,申报截止时间:10月20日。
一、关于申报主体要求
(一)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未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按要求及时向商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二、关于申报项目
Ⅰ、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奖励
1.奖励条件
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建立家政企业和(所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有签订合同)信用信息记录。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为所属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达到100%。经市商务局(国家商务部)审核,信用记录完整度达到要求。 
以2020年9月30日24时数据为准。
2.奖励标准
(1)家政企业成功建档50-99人,按每名建档家政服务员信息给予50元的奖励;成功建档100人及以上,按每名建档家政服务员信息给予100元的奖励。 
(2)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为来自“百城万村”家政扶贫指定贫困地区的家政服务员(经商务部审核通过)每成功建档1人,奖励为(1)中所列2倍。
奖励(1)和(2)只能享受一项。
3.申报材料
(1)家政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1)。 
(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在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 
(4)企业在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建档人员统计表。 
(5)企业与建档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6)企业为建档家政服务员缴纳社保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或购买商业保险证明。 
(7)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1)。
Ⅱ、信用记录录入员培训奖励
1. 奖励条件
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录入员培训,每个家政企业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超过3人。
2.奖励标准
每培训1人奖励行业协会200元。
3.申报材料
(1)家政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2)。  
(2)行业协会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培训佐证材料:每场培训的现场(全角度)照片、录像光盘(需全程录制全部培训课程内容)和参训人员签到表(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服务单位等)。
(4)培训教材或讲义1份。
(5)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1)。
三、关于奖励申报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材料(A4纸、有封面和目录,按申报材料顺序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2份。 
2.市商务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拨付。
(二)申报日期
10月20日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到商务局服贸处(外贸大厦506室);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有关情况,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单位及员工不得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相关项目申请资金资格外,将按照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