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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2024年度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举办开拓市场活动补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7号)要求,现开展申报2024年度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举办产品推介会、新品发布会等开拓市场活动补助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厦门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申报主体不存在依法依规被列入安全生产(消防)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等情形。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国内各地市举办,并与开拓市场相关的活动,如:产品推介会、新品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等;
2.单个活动项目参会企业数量需达30家以上;
3.举办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系统上下载填写打印后盖章上传原件扫描版);
(二)活动方案(内容包含举办背景、目的、规模、预计成效、议程和经费等情况)、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签到表、总结报告(上传原件扫描版);
(三)场地租赁合同、实际支出的票据及银行支付凭证等(上传原件扫描版);
(四)活动相关宣传及照片信息等佐证材料。
三、支持标准及方式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7号,附件2)要求,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单个项目按企业实付场租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助扶持,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扶持资金按照2024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统筹安排,采取“全年申报、定期审核、事后补助”方式开展,原则上每半年集中审核并兑现补助。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2024年1月25日以后,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2024年度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举办开拓市场活动补助”,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纸质件备查: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企业方可登录系统打印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备查,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五、申报受理时间
网络申报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第二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请在上述受理时间之前提交系统,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7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