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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兑现2022年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奖励(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10-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4号)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6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以下简称“倍增计划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奖励(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3年认定的倍增计划企业和观察期企业(共280家)。
二、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2022年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且年增长速度达到5%以上(2022年度新投产企业无年增长速度要求,下同),安排30套房源指标;
(二)2022年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50亿元且年增长速度达到10%以上,安排20套房源指标;
(三)2022年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10亿元且年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安排10套房源指标;
(四)2022年度工业投资达到5亿元(含)以上,安排10套房源指标。
以上四个奖励标准不叠加享受。
三、兑现流程
(一)通知企业申报。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通知本辖区内倍增计划企业和出库观察期企业(附件1、附件2),确保企业知晓本通知内容。
(二)企业确认申报。10月20日—10月30日,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登录后完成以下操作:
1.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房源奖励指标。
2.填写关联企业或在厦分公司信息。
(三)审核名单推送。经市工信局确认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房源指标数量、报市倍增办审核确认、公示等流程后,市工信局将倍增计划企业房源指标函告市住房局,由市住房局组织企业进行后续工作流程。
四、相关事项
(一)逾期未登录“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确认政策,视为放弃奖励。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违规配租配售的企业,由市工信局列入失信黑名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市倍增办确认后,取消企业奖励指标,同时五年内不再奖励房源指标。
(三)如企业未填写关联企业或在厦分公司信息,视为放弃享受以下政策条款:
1.如员工在关联企业之间、总分公司之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发放工资薪金),则社会保险年限(工资薪金)可累加统计。
2.关联企业的房源指标可进行累加后,由关联企业共享使用。分公司可共享使用总公司的房源指标。

咨询电话:17841018652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