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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贡献奖励

发布时间:2023-09-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发〔2016〕4号)、《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工作指南》,现开展2023年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附件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工作指南》(附件2),用人单位申报的专业人才应是通过市工信局受理被认定为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且获得金鹭英才卡的人才。
二、奖励标准
金鹭英才卡持卡人可申报连续三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奖励:(一)逐年申报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二)组合申报前2-3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奖励额度为金鹭英才卡持卡人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的40%,奖励资金用于在厦购(租)房及装修、购置家具家电、购车、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等。
三、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贡献奖励申报表(加盖公章,附件3);
(二)上一年度或前连续2-3年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
(三)人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扫描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规定,该项奖励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专业人才如若申报了其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则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二)每年视情抽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履职和用人单位资金拨付情况。发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奖励资金的,暂停用人单位一年的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附件:1.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发〔2016〕4号)

          2.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工作指南

          3.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贡献奖励申报表


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 的通知》(厦委办[2013]10号)、《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便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受理单位为符合条件的金鹭英才卡持卡人兑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制订以下工作指南。
一、责任部门
根据《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明确的“谁受理谁服务”原则,受理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的受理单位为落实金鹭英才卡持卡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责任单位,各受理单位明确相关工作人员。
1.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服务专员:蔡启智
电话:0592-2896334
地址:湖滨北路61号中楼420室
2.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服务专员:陈妙琴
电话:0592-289683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东楼602室
3.市科技局(社会处)
服务专员:蒋海洋
电话:0592-2051656
地址:虎园路2号802室
4.火炬管委会(经发处)
服务专员:管艳君
电话:0592-5380140
地址:火炬路56-58号南楼825室
5.自由贸易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服务专员:刘薛
电话:2639622、5626720
地址:象屿路97号国际航运中心C区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4号窗口
二、应提交材料
金鹭英才卡持卡人可申报连续3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可在次年度3月底前申报上一年度或前2-3年度奖励。申报时提交:
1.上一年度或前连续2-3年度个人收入证明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2.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的复印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在职证明、业绩说明,以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奖励额度
奖励额度为金鹭英才卡持卡人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资金用于在厦购(租)房及装修、购置家具家电、购车、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等。
四、办理时限
1.用人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向原申报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材料(2017年度为7月底前,后续相关工作顺延)。
2.各责任单位每年4-5月份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向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和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查重后,向市财政局申报奖励资金额度。市财政局向责任单位拨付金鹭英才卡持卡人奖励资金。
3. 各责任单位每年6月底前将奖励资金拨付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拨付金鹭英才卡持卡人。
五、其它事项
1.该奖励视同市政府资金,金鹭英才卡持卡人如申报其它工资薪金个个所得税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2.各责任单位每年视情抽查金鹭英才卡持卡人履职和用人单位资金拨付情况。发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奖励资金的,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奖励资金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