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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印发以来,我市服务型制造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有效推动了制造业转型升级,2018年,我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决策部署,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和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发挥我市全国首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制造业企业主体地位,完善政策和营商环境,加强示范引领,健全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国家、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分别达到6个、14个、20个,服务型制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制造业企业服务投入和服务产出显著提升。
到2025年,国家、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分别达到10个、20个、30个,示范引领作用显现,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应用。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作用显著增强,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成为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工业设计服务。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创新设计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设计需求,搭建网络化的设计协同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提升工业设计外包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工业设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构建设计发展良好生态。
(二)定制化服务。综合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三)供应链管理。支持制造业企业合理安排工厂布局,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发展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四)共享制造。积极推进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把生产制造各环节各领域分散闲置的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建设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制造业企业开放专业人才、仓储物流、数据分析等服务能力,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
(五)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鼓励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认证机构创新认证服务模式,为制造企业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工业相机、激光、大数据等新检测模式,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
(六)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制造业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围绕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检修水平,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产品数字孪生体等,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七)总集成总承包。鼓励制造业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
(八)节能环保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逐步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服务,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节能系统建设运行等服务。继续发展节能服务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提供节能环保服务。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合作,开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合同水资源管理等新型环保服务。
(九)生产性金融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生产制造提供融资租赁、卖(买)方信贷、保险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务。支持领军企业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发挥业务合作对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配合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利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强化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开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十)其他创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构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发展信息增值服务,探索和实践智能服务新模式,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大力发展制造业服务外包,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持续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
(十一)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引导制造业企业稳步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水平,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面向企业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需求,加快利用5G等新型网络技术开展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推动5G在智能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加快标识集成创新应用。持续推进网络安全建设,强化工业互联网设备、控制、网络、平台、数据安全防护,制定数据保护的相关举措,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预警能力。
(十二)完善服务规范标准。引导制造业各领域各行业分类制定服务型制造评价体系。推动面向应用的产品、服务标准制订,聚焦数据集成、互联共享等问题,加快制订关键技术标准和细分行业应用标准,探索开展应用标准的试验验证。加强基于质量的工业服务标准化管理,加强标准运用,完善相关标准认证认可体系。开展相关领域服务型制造标准和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支持设计等服务创新成果申请专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相关仪器设备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十三)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强化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构建服务型制造人才体系。整合大专院校及相关培训机构,面向需求和应用开发服务型制造课程体系。支持重点企业以项目为依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服务创新,提升人才的专业能力与经验水平。促进职称制度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掌握相关技术技能的高素质工人队伍。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创新人才培育模式,培养高端复合型人才。
(十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整合研发设计、系统集成、检测认证、专业外包、市场开拓等服务资源,健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一批服务型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和咨询服务机构,推动建设面向服务型制造的专业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研究完善服务型制造统计体系,分模式制定评价指标。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强化服务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负责推进本方案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服务型制造创新应用宣贯推广,合力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
(二)强化政策协同。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的产业、人才、财税、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统筹利用我市产业发展资金,用足用好我市出台的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软件产业、企业上云、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政策,加大对服务型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三)开展示范推广。持续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活动,培育和发现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强典型经验和模式总结,促进模式创新和应用推广。      
(四)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破除制造业企业进入服务业领域的隐性壁垒,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型制造企业发展。
(五)推进国际合作。积极拓展国际合作,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搭建多层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等多种方式,鼓励制造业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服务等环节延伸,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