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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参展补贴

发布时间:2020-07-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并无涉黑涉恶行为,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组织。
(二)申报项目条件: 

(1)参加副省级(含)以上政府主办的展、会、赛等活动的企业,对展位费的80%予以补贴。 

(2)参加国家级行业专业组织举办,并经软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展、会、赛的企业,对展位费的50%予以补助。

(3)每家每年最高10万元


二、资金支持年度和申报时间
(一)资金支持年度为2019年,即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8月21日。其中,网上申报起止日期2020年7月15日-8月14日。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按时填报统计数据的截图。
3.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备案证明文件,该材料由我局自行查验,企业无需提供。 
(二)申报项目材料: 

(1)活动组委会参展确认材料复印件; 

(2)活动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活动内容、展位布置、展位费优惠或折扣说明、费用列表、参展效果、2-4张不同角度的现场照片; 

(3)展位租赁合同、发票和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合同甲方和收款单位必须是主办单位委托或授权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