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厦门市工信局 >

厦门市2019年智能制造云和软件开发云上云补贴(第二批)申报

发布时间:2020-03-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2019年智能制造云和软件开发云上云补贴申报(第二批)申报开始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31日完成申报

一、申报企业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厦门市工信局备案通过的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的软件开发类企业和制造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使用软件开发云的企业:对于上云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60%予以补贴,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 
(二)使用智能制造云的企业:对其上云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备注:上云企业只能申报以上两项云服务补贴中的任意一项。

三、资金支持时间和申报时间
(一)资金支持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申报时间:
1.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2. 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为避免企业集中交件造成拥堵,等待时间过长,项目审核通过后,在审核意见栏为企业指定交件时间,请企业认真查看,按照规定时间前来交件,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厦门市智能制造云和软件开发云上云补贴申请表; 
(2)企业与云服务商或云服务商指定的合作伙伴签订的智能制造云和软件开发云上云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合同上应明确上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