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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市工业软件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关于开展厦门市工业软件备案的通知厦工信软件〔2020〕54号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软件赋能、赋值、赋智作用,培育我市工业软件发展生态,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现开展工业软件的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
 1. 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信用良好,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按规定填报统计数据;
 3. 具有工业软件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能力。
 (二)工业软件产品
 申请备案的工业软件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 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设备、产线和工厂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服务;
 3. 用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行监测等环节;
 4. 已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支持内容
 通过工业软件评估备案的企业纳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8〕374号)工业软件奖励政策支持范围。
 三、备案材料
 1.《厦门市工业软件企业及产品备案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工业软件对应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4. 与制造业企业签订的工业软件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不少于两家);
 5. 已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于3月30日前,报送至厦门市工业软件联盟。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