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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两化融合/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9-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本批次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发展工业设计、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3个项目。
主要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厦门市纳税的法人企业,在厦门市注册时间满2年(2017年1月1日以前注册)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应不少于5万元;工业设计项目不限于工业企业且对纳税额不做要求,兑现奖励类项目对纳税额也不做要求。

支持方式及金额
(一) 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 
1.对年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首次超过15%的服务型制造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
2.对经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二)支持发展工业设计
1.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将工业设计中心或设计院所分离设立研发设计企业。对分离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设计企业,且其资产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新设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且至少服务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2.对经认定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按照“晋级补差”的原则分别给予中心所在企业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3.鼓励国内外工业设计企业来厦落户,按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30%给予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两化融合发展 
对2018年以来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未兑现奖励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1. 网上申报(截止7月31日)
申报单位统一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点击“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法人账号”进行注册、登录,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送交纸质件(截止8月9日)
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醒“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质件,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3.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加封皮,并于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及项目类别(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两化融合)名称。申报材料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装订(排版): 
(一)《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两化融合)第一批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2-6)
(二)《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第一批支持项目申请报告》(仅限于第二条支持重点中第(一)条第1点及第(二)条第1、3点提供,共他不需要提供)(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7)
(三)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 
1.税务部门提供的2018年完税证明(原件)
2.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验原件)。如申报时尚未完成审计报告编制,应提交:①由单位财务人员按审计报告要求编制的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所提交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中的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齐全、有效、合法。? 
3.根据不同的申报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第二条支持重点中第(一)条第1点项目的,需提供2018年生产性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合同、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生产性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需要专项审计来证明。另外,还需要提供本企业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型制造的名称、服务型制造的主要内容、预期或已取得的成效等。 
(2)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奖励项目的,需提供福建省工信厅、工信部出具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3)申报第二条支持重点中第(二)条第1点项目的,需提供2018年服务收入(不含服务母体企业收入)、资产总额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相关服务合同、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 
(4)申报“支持工业设计发展”中“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项目的,需提供工信部、福建省工信厅、厦门市工信局出具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5)申报“支持工业设计发展”中“鼓励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企业来厦落户”项目的,需提供企业获得国际工业设计奖(IF、红点、IDEA、G-MARK等) 荣誉情况及到位注册资金的证明材料。 
(6)申报“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的,需提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咨询机构服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向咨询机构支付咨询费用的转账凭证,贯标启动、体系实施、体系认证等各阶段佐证材料。
4.填写附件9:2019年第一批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mjxjfwyc@xm.gov.cn(电子档可编辑版、不需要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