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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3年修订)海关货物查验监管场所建设资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3年修订)》(深盐府规〔2023〕4号),现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3年修订)》海关货物查验监管场所建设资助申报指南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各相关单位可下载查阅。
相关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和集中受理、集中性审核原则。从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行常态化申报和集中受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
咨询电话:0755-25227153、0755-25227155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3年修订)》海关货物查验监管场所建设资助申报指南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8日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3年修订)》海关货物查验监管场所建设资助申报指南

第一部分:申报
    (三十五)海关货物查验监管场所建设资助
1.政策说明
(1)项目类型:评审类
(2)奖励标准
《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三十五条。企业在上一年度建成满足海关查验货物并经海关验收的监管场所,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超五百万元的,按企业实际投入的百分之二十五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五百万元。
2.扶持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盐田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用于建设基础查验设施平台的场地需有合法使用证明。
(3)基础设施平台需经海关验收通过,并实际运作可满足货物查验等需求。
(4)申报主体在上一年度已完成项目备案。
(5)项目投资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条件。
3.申报材料
(1)《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5)项目用地合法使用证明材料(不动产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6)基础设施平台经海关验收通过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7)项目通过区政府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8)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相关的合同、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9)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备照片、设备投入汇总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金额(元)>、设备投入明细表<包括序号、设备名称、型号、金额(元)、发票编号、开票日期、发票在本材料中对应的页码>)、相关票据复印件(包含: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回单)。
(10)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受理
(一)申报主体在盐i企系统进行线上填报后,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在系统中发出同意受理通知。申报主体在系统中收到同意受理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请书》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胶装)(封面采用项目申请书的封面,按照申请书和申报材料所列材料顺序装订),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提交到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同时需要携带原件供核对。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在收到申报主体的纸质材料后移交主管部门初审。
(二)对于材料不齐全的,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在系统中向申报主体反馈意见,申报主体于5个工作日内(含)补齐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按时补齐材料的,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将会在收齐材料后发出同意受理通知。未按时补齐材料的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材料准备不齐全的;
2.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3.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4.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
5.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以上第2项和第3项情形可通过深圳信用网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第4项情形可通过企业、机构、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安全生产情况证明”和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核查,第5项情形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核查。

第三部分:审核、发布、拔付的流程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申报主体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受理主体发出同意受理通知—申报主体提交纸质材料—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移交主管部门审核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主管部门按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相关流程进行报批和公示—申报主体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主管部门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