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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3年一季度住宿业团队业务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盐田区 2023 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要求,为贯彻落实住宿业发展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开拓展会、会议等团队业务市场,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支持限上住宿业企业开拓展会、会议等团队业务市场,对2023 年一季度承接的团队业务予以支持。
二、资助方式
本项奖励属于核准类项目,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
三、资助标准
单笔订单金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总金额的 1%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 20 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盐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截至措施开通申报日上月,属于盐田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或缺失关键佐证文件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不符合支持对象及其条件要求;
5.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备齐材料,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三)编制项目资助计划;
(四)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 5 日;
(五)按照规范审批流程对项目资助计划进行审定;
(六)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 1);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 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 2023 年一季度团队业务证明材料(附件 3);
(六)承诺书(附件 4);
(七)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5)。
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七、申报时限
受理时间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逾期不予受理。资助计划下达 1 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协助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