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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盐田区关于2022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根据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盐田各项经济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做到任务早落实、政策早到位、成效早显现,实现一季度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为全年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现制定如下措施。


1.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


2022年一季度工业增加值较去年同期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予以奖励,增加值较去年同期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100万元。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不停产且实际在岗人数达到2021年12月末实际在岗人数7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在岗员工100元/天·人的补贴。全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技改奖补资金,支持黄金珠宝制造等传统优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对2022年一季度首次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


2.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进度


鼓励工地不停工、少停工,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施工现场日均人数50人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在岗员工100元/天·人的补贴。春节后第一时间举行全区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开工项目不低于20个、总投资不低于100亿元。支持重点项目提速建设,力争一季度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0亿元。


3.用好财政和政策工具。


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春节后抓紧出台更具吸引力、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安排年度产业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才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


4.大力繁荣旅游消费。


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施“山海盛颜·盐田过年”消费刺激计划,为市民游客推出“乐享新春”“玩转盐田”等新春游购和文化惠民“8大礼包”。发放1000万旅游消费券,涵盖规上文体娱乐业和限上餐饮业、零售业、住宿业企业。发放购车券200万元,消费者在我区限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家用汽车,每辆可获得3000元的补贴。春节期间盐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停车场一律面向公众免费开放,市民游客乘坐盐田区内公交地铁接驳巴士一律免费。联合地铁集团上线“虎年来盐过大年”主题专列,借助“i游深圳”、新浪深圳、美团点评等宣传资源,开展“旅游直播”“达人代言”“行摄盐田”等特色推广活动。


5.支持商务贸易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规上商务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和限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销售额增长,对2022年1-2月企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商务服务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20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企业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的批发业企业予以奖励,销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50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企业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的零售业企业予以奖励,销售额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20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企业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额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20万元。


6.全力促进交通运输业增长。


落实提升盐田港营商环境23条措施,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提升港区作业效率,有效缓解盐田港缺箱少柜等问题。鼓励水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对2022年1-2月企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水路运输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20万元;对2022年1-2月企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道路运输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20万元。


7.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便利化行动,做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融资保障,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力争一季度信贷投放量完成年度计划的30%以上。鼓励金融业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对2022年3月末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的机构业务团队予以奖励,存贷款余额每增加5亿元,奖励2万元,最高2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首贷、无还本续贷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展期、续贷。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信易贷”平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8.促进房地产市场稳价回暖。


支持缓解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压力,在满足预售条件的前提下,加快办理预售审批,助力企业加快资金回笼。支持房地产企业按照“房住不炒”要求,面向刚需群体出台赠送装修、家电等多种营销手段进行促销,协调银行加快审批放款进度,力争一季度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5.5万平米以上。


9.全力招大商招好商。


支持市场主体和个人围绕数字创意、现代时尚、海洋经济、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等“5+3”现代产业体系,引进和培育增加值率高、经济贡献度强、税收贡献突出的企业。对成功招引产值10亿元以上且税收贡献突出的规上企业或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发挥关键作用的机构或个人,每个项目奖励100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服务,制定出台营商环境提升方案,确保营商环境保持全市前列水平。


10.优化奖补资金发放流程。


本措施所有条款尽可能免予企业申报,区相关部门根据核算后的统计数据,通过企业服务机制及时发放到位。各责任单位应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和操作规程,明确资助、奖励的条件、标准和程序。

本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止,一季度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相关条款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