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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场租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1-08-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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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盐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费用补贴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给予申报单位上年度在盐田区发生的办公研发场地租金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第一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40%,第三年补贴3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为经广东省或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内。
(三)申报单位最近2年获得单轮2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或者最近2年获得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场租 项 目 )》;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材料提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8.申报日期前两年度的申报单位纳税信用等级查询报告(单位盖章),不足 2 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9.申报日期前 1 个月内在深圳信用网查询的申报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10.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最近 2 年获得单轮 2000 万元以上风险投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投资协议、投资入账证明等文件复印件,或者最近 2 年获得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的场地租赁协议、租金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