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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引荐人(团队)奖励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引进企业符合园区入驻产业导向且首年对盐田区财政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首年在盐田区年财政贡献的5%,给予引荐人(团队)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资助标准
支持强度:鼓励机构或自然人为园区引进企业。引进企业符合园区入驻产业导向且首年对盐田区财政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首年在盐田区年财政贡献的5%,给予引荐人(团队)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三、办理条件
引荐人(团队)应同时满足以下认定条件:
(一)协助区政府与项目投资方建立直接联系,在项目引进中起到实质性的促成作用;
(二)出具项目投资方的引荐证明。
(三)非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四)引进企业入驻大百汇园区且从事生命健康产业以及经认定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较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五)引进企业登记注册在盐田区且入驻园区满一年后,引荐人可进行申请。
(六)引进企业事前已向区投资推广服务中心提交了园区入驻企业备案资料(登录“深圳盐田政府在线”下载《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入驻企业备案表》,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材料
(一)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引荐人(团队)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   
(三)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引进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经区政府认定为项目引荐人的证明文件;
(五)引荐人(团队)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申办)或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打印并盖章);
(六)引进企业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打印并盖章);
(七)区工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不予受理及奖励情况
引荐人(团队)和引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引荐人(团队)将不得获得奖励:
(一)被列入深圳市及盐田区失信“黑名单”的;
(二)在享受盐田区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的劳资纠纷的;
(四)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处罚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或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或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定判决的;
(六)涉嫌刑事犯罪的;
(七)引进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或者企业年报申报的;
(八)引进企业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转租、转售、抵押、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等不按租售合同约定使用办公用房的;
(九)引进企业未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盐田区的;
(十)引进企业经营异常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