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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申请内容
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联盟和标准联盟等科技创新联盟,在盐田区开展产业研究、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联盟标准推广、产业链合作、知识产权共享及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拓展、跨区域交流合作、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与海外专业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进行资助。
二、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支持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联盟和标准联盟等科技创新联盟,对在我区开展产业研究、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联盟标准推广、产业链合作、知识产权共享及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拓展、跨区域交流合作、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与海外专业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的,连续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的运营资助。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依法注册或登记,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机构是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联盟或标准联盟等科技创新联盟,并正常开展活动;
(二)上年度机构需开展以下活动不少于5场:在盐田区开展产业研究、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联盟标准推广、产业链合作、知识产权共享及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拓展、跨区域交流合作、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与海外专业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
(三)机构须有完善的组织构成及专职管理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规章、会员制度及财务管理规范,并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机构须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实现战略互惠、资源共享。
五、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新兴组织机构运营资助)》(通知附件可下载相应申请书)原件及电子文档,原件为在电脑上按要求填写后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为填写后的Word版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发邮件至ytkjxm@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证合一”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七)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联盟或标准联盟等科技创新联盟的证明文件(验原件);
(八)自有房产证明(验原件)或委托授权管理证明,或已在租赁所进行备案登记的有效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九)管理规章、会员制度及财务管理规范复印件;
(十)联盟成员名单以及成员单位加入联盟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上年度开展活动清单、相关合同或协议及发票复印件;
(十二)开展服务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成效等)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申请表格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新兴组织机构运营资助)》(通知附件可下载相应申请书)。
七、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八、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决定机关
盐田区政府。
九、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核准项目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按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相关流程进行报批和公示—申报单位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拨付资金。
十、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一、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段为:即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
十二、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无。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
十三、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收费
不收费。
十四、盐田区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项目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无年检。
十五、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被列入深圳市及盐田区失信“黑名单”的;
(二)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劳资纠纷的;
(四)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处罚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或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或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定判决的;
(六)涉嫌刑事犯罪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