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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奖励入围500强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5-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0强”企业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奖励;企业若先符合“中国500强”奖励条件并申请获得了500万元奖励金,往后年度又符合“世界500强”奖励条件,可按就高原则再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世界500强”奖励的企业须已经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申请“中国500强”奖励的企业须已经入选“中国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为准。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请首次入选“世界500强”奖励的企业还须提供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请首次入选“中国500强”奖励的企业还须提供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申请表格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500强企业奖励),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经促局(科创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八、决定机关  

盐田区政府。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登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并下载申请书—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凭拨款凭证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拨付申请—区经促局(科创局)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