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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开展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9-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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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各有关单位可通过《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了解政策条款、申报要求、所需材料。现就申报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号)、《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2号)、《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3号)
二、受理范围
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受理项目主要如下:
(一)《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支持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免申即享)、支持企业认定为单项冠军(免申即享)、支持企业小升规(免申即享)、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品牌质量创优、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首台(套)和首批次、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支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持工业设计耦合发展、支持企业融资发展第(二)款。
(二)《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支持商业集聚发展第(三)款中支持对象为住宿业企业的资助(免申即享)、支持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高速发展第(一)款中支持对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商务局主管行业范围外企业的资助(免申即享)、支持法律会计服务业集聚发展第(三)(四)款、支持直升机固定航线发展。
备注:免申即享类项目无需企业申报,仅需在系统中注册并留存联系方式,待名单确定后提交收款资料。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10月22日(原则上超过网络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申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形式审核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至10月24日17时。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四、申报与审核流程
详见附件《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9日
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目录
第一章支持企业高质高速发展类
第一节 支持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专项资助
第二节 支持企业认定为“单项冠军”专项资助
第三节 支持企业“小升规”专项资助
第二章 支持企业创新创优发展类
第四节 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专项资助
第五节 支持企业品牌质量创优专项资助
第六节 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助
第七节 支持首台(套)和首批次专项资助
第八节 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专项资助
第九节 支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专项资助
第十节 支持工业设计耦合发展专项资助
第三章 支持企业融资开拓发展类
第十一节 支持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助
第四章 支持商贸业发展
第十二节 支持商业集聚发展专项资助
第五章 支持营利性服务业发展
第十三节 支持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高速发展专项资助
第十四节 支持法律会计服务业集聚发展专项资助
第六章 支持服务业新业态发展类
第十五节 支持直升机固定航线发展专项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