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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坪山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人才寻聘奖励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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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猎头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等。
(二)申请主体在2025年5月10日后,有下列引才贡献之一:
1.为我区新引进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全职“聚龙顶尖人才”、“聚龙领军人才”A类人才;
2.为我区新引进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
二、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人才寻聘奖励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被引进对象(人才或团队)认定证明材料。
(三)被引进对象(人才或团队负责人)承诺书(见附件2,收原件)。
(四)申请主体(属于单位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属于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主体(属于单位的提供单位对公账户相关信息,属于个人的提供个人I类银行卡)银行账户相关信息。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各项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整理;第一项材料提供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单位(人)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主体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申请事项及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主体。
(四)公示及发放。审核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发放奖励补贴。公示期满前发现存在不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取消该次资助申请资格。
四、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相关说明
(一)为我区新引进全职“聚龙顶尖人才”或“聚龙领军人才”A类、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的申请主体,每引进一名全职“聚龙顶尖人才”的,给予申请主体50万元奖励补贴;每引进一名全职“聚龙领军人才”A类的,给予申请主体10万元奖励补贴;每引进一个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的,给予申请主体50万元奖励补贴。奖励补贴为税前资助。
(二)申请主体须于人才或团队获得我区认定或认可时起1年内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寻聘奖励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寻聘奖励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寻聘奖励补贴申请资格。
(三)同一人才或团队寻聘奖励只能由1个申请主体提出申请;同一人才或团队寻聘奖励只能申请1次。
(四)申请主体应与为坪山区寻聘的人才或团队不在同一单位或关联单位,且不包含主管人才事务的相关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上述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奖励补贴事项公正处理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五)政策执行过程中,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人才申报受理计划。
附件:
1.坪山区人才寻聘奖励补贴申请表
2.被引进对象(人才或团队负责人)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