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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坪山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博士、博士后人才免租金住房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条件
(一)2025年5月10日后获得坪山区户籍,且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3个月的博士或博士后人员,可申请享受免租金住房保障。
(二)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三)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二、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高端人才住房申请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被推荐人劳动或劳务合同。
(三)被推荐人本人、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明、无房产证明。
(四)被推荐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五)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六)被推荐人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获得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首份引进审核文件;
(七)被推荐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或博士后相关证明文件;
(八)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收原件;在深圳市社保缴纳年限不足1年的,以实际打印的凭证为准;境外人员若无法查询的,可不提供);
(九)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1年纳税记录和个人纳税清单(收原件;工作不满1年的,以实际打印的凭证为准)。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各项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整理;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被推荐人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由申请单位审核并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审核。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申请事项及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四)公示及保障。审核通过后,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推进落实。公示期满前发现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该次申请资格。
四、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36、37、38窗口,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六、相关说明
(一)博士或博士后人员,可申请一年期约70平方米的免租金住房。
(二)全职工作是指人才与实际经营地在坪山区的企业(机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办公地在坪山区,且所在企业(机构)为其在坪山区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为在坪山区获得的工资薪金,且不得有坪山区外的实际工资薪金)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三)人才申请免租金住房保障的,应符合市、区相关人才住房政策规定。
(四)被推荐人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被推荐人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须退出免租金住房,补齐免租期间住房租金,不再享受相关配套支持;对于帮助被推荐人提供虚假材料或知情不报的申请单位,取消当年度单位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符合《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2022年版)》第十七章“聚龙青年人才”博士人员免租金住房申报条件第(二)(三)(四)款,且在2025年5月10日(不含当日)前已在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企业(机构)全职工作并获得坪山区户籍的人才,可按2022年版申请指南申报。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坪山区高端人才住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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