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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坪山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申请单位依托认定有效期内的“聚龙顶尖人才”(全职),成功设立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深圳市批准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深圳市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文件(体现院士领衔的文件)。
(四)坪山区“聚龙顶尖人才”证书。
(五)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各项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整理;第一项材料提供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申请事项及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四)公示及发放。审核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发放资助。公示期满前发现存在不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取消该次资助申请资格。
四、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相关说明
(一)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金额为100万元,按2:2:1比例分三年发放,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资助。
(二)“聚龙顶尖人才”任期结束或已不具备全职工作条件的,视为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不合格,不再发放后续资助。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人才申报受理计划。

附件:坪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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