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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坪山区“聚龙工匠人才”载体激励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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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在坪山区实际经营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单位应已建立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且社保满3个月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社保满1年的高级工不少于2人)。
(三)申请单位近2年成功创设深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申请材料
(一)“聚龙工匠人才”载体激励申请表(见附件1,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单位材料
1.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院校提供办学许可证或备案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相关登记证书或备案证等);
2.单位员工最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员工数应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不少于2人;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2名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单位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相关制度文件;5.市级高技能人才载体介绍材料;
6.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文件及相关材料;
7.申请单位对公账户相关信息;
8.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见附件2,收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各项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整理;第一项材料提供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申请事项及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四)公示及发放。审核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发放资助。公示期满前发现存在不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取消该次资助申请资格。
四、申请时间
以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具体通知为准
五、办理部门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翠景路33号坪山工匠园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
六、相关说明
(一)补贴标准:对创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聚龙工匠人才”载体激励为税前资助。
(二)该项补贴申请条件中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单位名称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为准。
(三)同一单位符合多项市、区同类型补贴和资助申请条件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未及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补贴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政策执行过程中,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人才申报受理计划。
附件:
1.“聚龙工匠人才”载体激励申请表
2.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


